首页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09年) 五、 加强领导,确保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发挥应有作用 (一)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09年) (一) 五、 加强领导,确保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发挥应有作用 (一) 强化各级领导在复议应诉中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首长是本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积极支持和督促复议应诉机构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认真负责签署复议应诉法律文书。对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复议应诉案件,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本单位涉及的复议应诉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组织好答复和答辩、提供证据、参加听证等各项工作。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