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200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