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6年) 二、

二、 具体职责分工

办公厅:负责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人事司: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

政策法规司:负责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部直属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开辟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网页和卫生法规上网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