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6年) (四)

(四) 各地要落实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