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6年) 3、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6年) 3、 3、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 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本地区卫生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卫生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 (三) 各地要建立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 (四) 各地要落实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卫生部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 附件2: 一、 卫生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一)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高强 (二) 办公室:设在卫生政策法规司。 办公室主任:刘新明 二、 具体职责分工 2、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