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科技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2016年) 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加速构建各类创新主体协同高效的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重点开展临床诊疗标准规范、重大产品技术研发及重大疾病防控策略等研究。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识创新主体的作用,高等院校重点加强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科研院所重点加强共性、公益、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研究,增加公共科技供给。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参与,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等采取联合建立研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推广、标准研究制定等,促进多学科融合的医产学研协同。鼓励和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组织的作用,为科技创新提供多种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服务。
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加速构建各类创新主体协同高效的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重点开展临床诊疗标准规范、重大产品技术研发及重大疾病防控策略等研究。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识创新主体的作用,高等院校重点加强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科研院所重点加强共性、公益、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研究,增加公共科技供给。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参与,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等采取联合建立研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推广、标准研究制定等,促进多学科融合的医产学研协同。鼓励和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组织的作用,为科技创新提供多种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