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三、 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三、 三、 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一) 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和工作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监督。要制订完善方便企… (二) 明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对于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如实提交… (三) 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制定发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后,应当按照规定将企业标准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四) 简化备案程序,方便公众查询。对新建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受理食… (五)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方便企业备案的工作程序和方式,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省级以下地方卫生机构受理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备案申请…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