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17年) 一、 从源头严防风险,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 (一) 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17年) (一) 一、 从源头严防风险,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 (一) 强化首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首诊医疗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将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主动转诊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及中医医院(以下统称医疗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