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2013年) (五)

(五) 支持开展信息化建设。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各类卫生资源配置规划、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方面信息,畅通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取相关政策信息的渠道,保障非公立和公立医疗机构在政策知情和信息占用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享有平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