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2013年) (一)

(一) 支持重点专科建设。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将其统一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在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