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四十五条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四十五条 结案报告,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或者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结案报告应当填写当事人、立案日期、案由等,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行方式、执行日期、执行结果(如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需说明原因)等内容,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