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四十三条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四十三条 催告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申请强制执行决定前,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时发出的文书。 催告书应当写明履行法定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