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处理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保存决定书作出的时间、文号及具体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