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一章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第四条 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