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1998年) 第三章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199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卷宗管理 第三十一条 案件结案后,承办人员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整理装订,归档保存。 第三十二条 卷宗装订按实际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的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十三条 卷宗应当按档案装订要求进行装订。装订的卷宗,应当及时归档。卷宗归档后应当统一编号,妥善保管,防止损坏灭失。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