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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199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是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正式文件。

通知书,应写明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方式、听证组成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听证机关的联系电话等。

通知书存根由经办人填写。通知书编号与通知书存根编号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