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3. 第七章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程序所称卫生执法人员是指依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聘任的卫生监督员。 第六十条 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卫生执法人员违反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将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六十二条 本程序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程序不符的,以本程序为准。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