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2000年) 第四章 管理 第三十一条 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管理 第三十一条 行政管理人员,对其业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技术秘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非法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