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直属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在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统计调查制度的拟定以及技术审核;

建设、运行国家卫生健康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负责各项统计调查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管理、分析、应用以及卫生健康统计分类标准及其代码的制(修)订;起草全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具体承担卫生健康统计提要、年鉴编审工作;

实施全国卫生健康综合统计、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居民健康状况等监测及各类专项统计、调查;

对各地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工作提供有关业务指导、咨询和培训,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