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标准协调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健全标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11日发布的《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