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二、 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 (三) 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三) 二、 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 (三) 培训管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可以依托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要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见附件)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患者提供辅助护理服务的职业技能。强化职业素质培训,将职业道德、法律安全意识以及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等纳入培训全过程,注重德技兼修。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