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三、 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三、 三、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七) 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 (八) 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 (九) 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 (十)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 (六)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