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一)

(一) 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含失智,下同)、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