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 15. 开展儿童残疾防治。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为重点,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强部门协作,推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相衔接,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 (七)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 (七) 15. 开展儿童残疾防治。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为重点,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强部门协作,推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相衔接,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 (七) 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行动 15. 目录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