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 4. 2020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 行动要求 (三)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 (三) 4. 2020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 行动要求 (三)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母婴安全行动宣传,及时介绍工作进展,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范围。积极宣传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一线医护人员,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各地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各省(区、市)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做法经验等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2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