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

发布机关 卫生健康委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以下简称《决定》),我委决定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部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

一、 高度重视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

二、 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三、 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一) 完善护士执业注册制度。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的有关精神和本通知要求,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尽快修订完善本地… (二) 优化护士执业注册流程。要按照“便捷高效、开放共享、公开透明、便民惠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护士执业注册流程。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订… (三) 简化审批有关材料。进一步精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实现“三表合一”,即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合并为护士执业注册… (四) 缩短发证补证时间。对申请护士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申请人提交的业务申请,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缩短证书发放时间。鼓励通过邮寄等方式,将证书直接发放… (五) 规范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管理。全面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根据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要求,调整完善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审批权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

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 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全程监管。各地要通过全面开展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着力打造“操作便捷、动态及时、开放共享、监督有力”的护士电子化注册审批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 (三)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加快推进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与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完善护士执业信…

五、 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六、 有关要求

附件: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略,详情请登录卫生健康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