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8年) (三)

(三) 着力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医疗机构应当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必要的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警务室,确保患者与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