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5.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5. 5. 加强区域医学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中央和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短缺、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薄弱和急需医学学科发展,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辐射能力。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