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各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国际组织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机构设置使用移动地球站、外国领导人访华临时设置使用移动地球站的,应当事先通过外交途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