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定。

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