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2003年) 1.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2003年) 1. 1. 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其中,占用征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占用征用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