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201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博物馆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博物馆名称、馆址;

办馆宗旨及业务范围;

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藏品展示、保护、管理、处置的规则;

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则;

章程修改程序;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