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十五、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十五、 十五、 其他 (六十六)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办法由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备案。 (六十七) 本意见由南水北调办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六十五) 目录 (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