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一、 建设管理体制 (四)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四) 一、 建设管理体制 (四)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在建设期间,主体工程的项目法人对主体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筹资和资金使用负总责。其主要任务为:依据国家有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决定,负责组织编制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负责落实主体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等进行管理,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提供条件,协调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