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六、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六、 六、 合同管理 (二十七)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采用规范性合同范本。南水北调办依法对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八) 对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额较大的项目(具体金额划分标准另行制订),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谈判前应组织有关法律、合同、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对… (二十九) 南水北调工程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南水北调办负责组织建立。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合同争议调解管理办法,由南水北调办另行制定。 (二十六)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