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三、 市场准入管理 (十一)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十一) 三、 市场准入管理 (十一) 承担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勘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所承担工程要求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经历(业绩)。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