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200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本公约可随时修正。
如果委员会1/3成员要求召开会议讨论一项修正建议,保存国应召集会议。
在保存国收到委员会所有成员对修正案的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时,该修正案即生效。
在保存国收到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批准、接受或核准通知时,修正案对该缔约方生效。在该修正案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任何其他缔约方如未向保存国提交此类通知,应被认为已退出本公约。
本公约可随时修正。
如果委员会1/3成员要求召开会议讨论一项修正建议,保存国应召集会议。
在保存国收到委员会所有成员对修正案的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时,该修正案即生效。
在保存国收到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批准、接受或核准通知时,修正案对该缔约方生效。在该修正案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任何其他缔约方如未向保存国提交此类通知,应被认为已退出本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