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原料血浆的采集、包装、储存、运输应当符合《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原料血浆包装袋标签上必须标明:
单采血浆站的名称;
供血浆者姓名、编号或者条形码;
血浆重量、血浆类型、采集日期、血浆编号、有效期;
储存条件。
原料血浆储存、运输装箱时,每箱内均应有装箱单,并附有化验合格单以及血浆复检标本。
原料血浆包装袋标签上必须标明:
单采血浆站的名称;
供血浆者姓名、编号或者条形码;
血浆重量、血浆类型、采集日期、血浆编号、有效期;
储存条件。
原料血浆储存、运输装箱时,每箱内均应有装箱单,并附有化验合格单以及血浆复检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