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2007年) 发布机关 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 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实施全面监测,评估各地、各重点企业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耗工作进展… (二) 工作要求。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的真实、准确。要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 二、 对节能降耗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一) 对全国以及各地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监测指标: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单位产品能耗,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及其增长速度等。 (二) 对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主要耗能行业包括: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火力发电、造纸、纺织等。 (三) 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 重点耗能企业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四) 对资源循环利用状况和“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建设情况的监测。 监测指标:资源循环利用指标;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节能量。 三、 对地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质量的监测 (一) 对GDP的监测。 第一组:地区GDP总量的逆向指标,用于检验GDP总量是否正常。 1. 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2. 地区各项税收占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的比重。 3. 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GDP的比重。 第二组:与地区GDP增长速度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现价GDP增长速度是否正常。 1. 地区各项税收增长速度。 2. 地区各项贷款增长速度。 3. 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4. 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第三组:与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否正常。 1. 地区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 2. 地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速度。 (二) 对能源消费总量的监测。 1. 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用以监测终端能源消费量是否正常。 2.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占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用以监测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是否正常。 3. 火力发电、供热、煤炭洗选、煤制品加工、炼油、炼焦、制气等加工转换效率,用以监测涉及计算各种能源消费量的相关系数是否正常。 4. 三次产业、行业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用以监测各次产业、行业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与增加值增长速度是否相衔接。 5. 主要产品产量、单位产品能耗,用以监测重点耗能产品能源消费情况。 有关数据评估办法、核算制度等,由统计局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