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华侨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二章 开支范围与规定 第七条 华侨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开支范围与规定 第七条 归侨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难侨或有特殊困难的老归侨的补助。补助标准,由省级侨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特困归难侨人数、困难程度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