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1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与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相匹配的长期资金筹措渠道。稳定并完善交通专项资金政策,继续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养护,优化完善支持邮政、水运等发展的资金政策。完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途径开展市场化融资,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等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