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22年) 完善应急物流设施布局。整合优化存量应急物资储备、转运设施,推动既有物流设施嵌入应急功能,在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设计建造阶段充分考虑平急两用需要,完善应急物流设施网络。统筹加强抗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救灾、医疗救治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和应急物流设施在布局、功能、运行等方面相互匹配、有机衔接,提高紧急调运能力。

完善应急物流设施布局。整合优化存量应急物资储备、转运设施,推动既有物流设施嵌入应急功能,在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设计建造阶段充分考虑平急两用需要,完善应急物流设施网络。统筹加强抗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救灾、医疗救治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和应急物流设施在布局、功能、运行等方面相互匹配、有机衔接,提高紧急调运能力。

提升应急物流组织水平。统筹应急物流力量建设与管理,建立专业化应急物流企业库和人员队伍,健全平急转换和经济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流干线运输和区域配送体系,提升跨区域大规模物资调运组织水平,形成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健全物流保通保畅机制。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鼓励地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对疫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完善决策报批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等通道,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限制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实施“一刀切”管控措施;加快完善物流通道和物流枢纽、冷链基地、物流园区、边境口岸等环节的检验检疫、疫情阻断管理机制和分类分级应对操作规范,在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阻断疫情扩散、确保物流通道畅通,保障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以及工业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供应,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专栏9 应急物流保障工程

研究完善应急物流转运等设施和服务标准,对具备条件的铁路场站、公路港、机场和港口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平急两用的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完善应急物流信息联通标准,强化各部门、各地区、各层级间信息共享,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流保障、组织指挥、辅助决策和社会动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