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21年) 顺应大众旅游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旅游消费场景,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模式。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创新,促进线上线下旅游消费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共享旅游消费,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无接触旅游消费。积极发展夜间消费,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延长开放时间。

顺应大众旅游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旅游消费场景,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模式。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创新,促进线上线下旅游消费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共享旅游消费,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无接触旅游消费。积极发展夜间消费,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延长开放时间。

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保护发展老字号,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老字号特色街区,支持老字号企业入驻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开设旗舰店、体验店,提升旅游购物品质。支持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非遗馆、书店等文化场所增强旅游休闲功能,鼓励各地区利用工业遗址、老旧厂房开设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