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年) 5.

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创建300个左右家庭农场示范县和1500个左右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国家、省、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扩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