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年) 2.

2. 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在全国104个县(市、区)以及3个地级市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