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2021年) 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不同违法倾向、违法阶段和违法程度,创新和丰富普法宣传、合规指南、行政指导、行业公约、公开承诺、约谈、警告、检查执法等监管手段,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坚持预防为先、重在引导,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进一步创新引导市场主体自我规范的监管方式。对主观恶意较大、屡罚不改、屡禁不止,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不同违法倾向、违法阶段和违法程度,创新和丰富普法宣传、合规指南、行政指导、行业公约、公开承诺、约谈、警告、检查执法等监管手段,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坚持预防为先、重在引导,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进一步创新引导市场主体自我规范的监管方式。对主观恶意较大、屡罚不改、屡禁不止,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多元监管工具。遵循经济规律,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引导市场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评估交易风险。创新社会监督引导方式,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领域强化举报制度,落实内部举报人奖励政策。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专业优势,支持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新闻传播和交流协作机制,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发现和处置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