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定位,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强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落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础。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探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持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实行科学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