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1年) 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统筹现有的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等的依据。研究制定可满足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需要的国家标准,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推动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

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统筹现有的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等的依据。研究制定可满足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需要的国家标准,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推动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

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服务。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清单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