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十二、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5. “十二五”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备注: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备注: 十二、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5. “十二五”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备注: 全国氨氮排放量削减10%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38.0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61.5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36.6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60.4万吨),国家预留1.4万吨,用于氨氮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 附件3: 目录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