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十二、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5.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5. 十二、 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5. “十二五”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附件1: 备注: “十一五”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除新疆外均为国家统计局最终公布数据,新疆为初步核实数据。 附件2: 备注: 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8%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347.6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221.9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335.2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214.6万吨… 附件3: 备注: 全国氨氮排放量削减10%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38.0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61.5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36.6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60.4万吨),国家预留… 附件4: 备注: 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8%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086.4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067.4万吨,国家预留19.0万吨,用于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 附件5: 备注: 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0%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046.2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021.6万吨,国家预留24.6万吨,用于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 4. 目录 附件1: